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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高港区政府兑现造林绿化补助资金5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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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绿色高港”建设进度,近年来,泰州市高港区政府出台了多项造林绿化优惠政策,用于发展林业绿化、花卉苗木产业。2009年,区政府兑现造林绿化补助资金500多万元。有力的促进了全区林业绿化事业的发展,提高了全民参与林业绿化工作的积极性。 按照区政府的奖励标准,新增造林面积,区政府给予造林主体每亩50元的奖励资金;新增花卉苗木基地,区政府给予每亩每年500元的奖励,连续奖励3年;流转土地进行绿色通道建设,区政府给予每亩每年400元的土地流转补助。根据这一政策,2009年全年,区政府已下拔补助资金506.9万元。对于下拔的各项奖励资金,在区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由于奖励资金的及时兑现和其公平、公正、公开的操作方法,更加有力的调动了全民参与林业绿化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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