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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发放林改后首笔林权抵押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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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灌南县孟兴庄镇木材加工企业老板李迎超顺利地拿到了80万元的林权抵押贷款。这是灌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为鼓励林农开展林业规模化经营,在该县实施集体林改后,率先发放的第一笔林权抵押贷款。 据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部及国家林业局等部门的《关于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灌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首先选择了该县孟兴庄镇木材加工企业老板李迎超作为扶持对象,助其发展现经营的木材深加工龙头企业。 林权抵押贷款是灌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为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升农村信用社信贷支农成效,进一步拓展信贷服务领域而推出的举措。县域范围内以其所有或者依法有权处置的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城乡常住居民,基于林权可抵押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抵押贷款额度根据林地类型、位置、面积、林种、林龄、市场行情、借款申请方的偿贷能力控制在30%—50%。林木资产抵押时,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必须同时抵押,由县林业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且林地的属性和用途不得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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