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三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江山镇铜钵村(北纬25"10"41.4",东经116"58"34.9")
大客户客服电话:18950888550(优先)、18950888778; 零售客服电话:18039897890 客服QQ:18039897890
跳过导航链接
未登录 § 更改密码 | 登录  




   河池:城市道路花圃被人抢种菜苗




 河池城区南新西路旁十余住户认为,自家门前道路“未被政府征用”,市政部门要在上面修建花圃,就必须变更道路规划,为每户居民划出停车位,并增设一条车辆通道。在上述要求得不到完全满足时,遂引发一场“种菜”闹剧。记者日前向多部门了解证实,居民门前道路早在上世纪已纳入城市道路规划,属代征性质公共用地,部门可无偿使用。
        为要使用特权:

        居民集体在路旁花圃种菜

        12月12日,南新西路一段人行道旁预留的花圃,被路旁的居民种上了菜苗,而根据河池城区旧城改造的统一规划和进度,花圃原本是规划种植花草,以美化城市道路的。

        12月14日上午10时,市市政管理局城管、园林部门和道路施工单位,组成50人的执法队伍开往事发现场。一声令下,前两天刚种下的菜苗被拔掉改种景观植物,包括居民在门前花圃中间铺设的供车辆通行的石板过道,也被撬除并入花圃。此举引起一些居民的强烈不满。

        年过五旬的居民周清谋告诉记者,道路旁边的22户居民都是从金城江水洞三队搬迁来的。1989年,他们在公路旁的集体菜地上开挖宅基地建房经商。上世纪90年代初,随着城市的发展,公路被加宽,房子前留出的空地被铺上石板,成为南新西路人行道的一部分,但有关部门却没有给居民补偿。

        今年11月初,根据城区规划要求,市政部门对这段道路再次进行改造,将旧石板统一更换成更美观耐用的青石板,居民一直用来停放三轮车的路边位置被改成景观花圃。获知停车位没有了,一些居民强烈反对改造。在施工队进场时,他们提出要求,要么给予用地补偿,要么就在各户门前的花圃中间增设车辆过道以方便车辆进出,同时允许他们今后在花圃旁边停车,否则不许开工。

        “我们不把菜种进去,问题就得不到解决。”周清谋告诉记者,当初施工队答应了居民的要求,但路面改造好之后,居民把三轮车停在花圃边,却屡遭城管扣车,为此居民才集体决定通过往花圃种菜的方式,引起有关部门重视并落实他们的停车位。对于现场执法人员撬除门前的车辆过道,周清谋情绪更加激动,“他们说话不算数。当初答应给各家铺上过道,现在为什么要拆掉?以后三轮车要开到家门前,还要绕一个圈子。”

        发生争议的路段,主要集中在原金城江水洞三队居民居住的南新西路247—299号门牌位置。

        “种菜明显是无理的做法。”负责14日当天上午执法行动的河池市市政管理局副局长罗继清告诉河池日报记者,目前河池市旧城改造一期工程已经完成90%,路旁花圃绿化美化也即将收尾,市政部门原计划12月14日完成这一位置的花圃绿化工作,居民获悉后,于12月12日抢种下了菜苗。

        罗继清认为,按规划,这条路旁边是不允许乱停放车辆的,但居民有要求可以在路面改造建设好以后再提,今后的管理也可以逐步完善,但在前期妨碍和阻止施工是不对的。

        用地产生纠纷:

        多次协调无果引发种菜闹剧

        据了解,今年11月初,施工队刚进入这一路段,十余户居民便以门前人行道土地“政府没有征用”为由,提出“要在各家门前划车位、开车道”,否则不许开工。介于居民要求与旧城改造的规划发生冲突,为顺利推进施工,市政部门牵头组织城管队和街道办,集中居民进行协调。

        第一次协调结果是花圃间每隔15米设一个车辆通道。但在施工过程中,居民却自行在原定的花圃区域内铺设砂石和石板,施工方要铲掉遭遇阻拦,为此不得不中断施工进行二次协调。

        第二次协调结果是将花圃占地空间再缩小,每隔5米开设一个车辆通道,照这样的标准,三户人家就能共用一个通道。但在实际施工中,居民又强行在门前铺砂加砖,工人去拆除时,一些居民甚至持刀进行阻止,为此施工方只好保留居民自行铺设的通道。

        罗继清告诉记者,14日当天上午,执法人员只是清除居民强行铺设的通道,并对其在花圃内种植的违规作物进行铲除。

        调查过程中,对市政部门未办理征用手续,就无偿占用自家门前“自留地”修建花圃的做法,居民纷纷表示不解和质疑。一些住户告诉记者,当初在这里开垦宅基地时,公路旁是一个大斜坡,那时候没有重机械,全靠马车才将斜坡削下来与现在的公路持平。“政府要用我们辛辛苦苦挖下来的地,应该给一些补偿,或者能满足我们的一些要求。”

        据了解,居住在这一带的居民平时都以经商为生,三轮车是他们进货和送货的主要工具。“门前没有了车道和停车位,你让我把车停到哪?我们今后还怎么做生意?”一位住户说。

        市政部门对人行道进行规划,占用道路修建花圃的行为,是否符合土地使用程序?对此罗继清也显得很迷惑。他告诉记者,对这段路面土地权属的界定,市政部门了解得并不详细,一时也拿不出过硬的根据予以解释。这段路早在上世纪就已用作城市道路,今年只是根据规划进行再改造,旁边居民突然主张这段路是自家的“自留地”,有些出人意料。

        部门核实回应:

        道路所有权在政府享受权在居民

        记者了解到,当初给这些居民供地的单位为原河池市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土地局”)。为找到这段路真正的“主人”,记者到河池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进行调查。局长韦志友告诉记者,1988年9月15日,原河池市城乡规划领导小组共批准金城江水洞三队25户居民将老房子门前土坡挖平,降至公路标高面,在老房子前面扩建建新房。批文要求,所有扩建户必须在新房前“留足道路用地”,土地局根据这一规划,最后同意给19户居民供地,面积508.8平方米,用途为商业性用房基建用地。

        韦志友翻出1988年的城市道路测绘图纸指出,当时扩建的宅基地旁边是城市道路,直接贯通城东和城西。居民要靠近路边建房,规划部门又明文要求“留足道路用地”,土地局认为这留出的部分就是城市道路代征用地。根据我国长期以来对土地管理的制度和要求,凡征用城市道路两旁土地建房子,任何单位、个人或集体,都必须留出代征用地。(名词解释:代征用地,是指城市规划部门确定范围,由建设单位代替城市人民政府征用一部分土地,然后交给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管理的用地。代征用地包括代征道路用地、代征绿化用地。)

        韦志友认为,当初路旁的斜坡被居民征用作宅基地,由于是集体土地,故本生产队的成员可以无偿征用,但由于是在城市道路旁边用地,所以居民还必须为政府代征一部分道路用地,用作今后的道路扩建绿化。根据代征用地的性质,留出的这部分用地,居民在完成对宅基地的征用并建房后,其所有权便已属于政府部门,政府部门可以随时根据城市发展需要,无偿使用这部分用地。虽然长期以来路面被居民用作停车位,但这只是有关部门给居民的一种便利,现在城市发展了,将路面纳入规划,用作修建花圃,居民就应该无偿退出。

        部分居民否认自己当初留出的这部分土地为“代征用地”,认为根据当时的城市规划水平,还没有“代征”的说法。对此记者采访了河池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规划站站长朱自云。他认为,房屋前留出的部分土地为代征类型无疑。因为房子当时是建在城市主干道旁,且在开工前城建规划部门还到现场为居民定了点,将房屋规划在一条水平线上。因此可以认定,当初让居民在房子前留出用地,完全是出于城市规划的考虑,留出的这部分用地是符合代征用地性质的,其所有权在政府,享受权在居民。从另一个角度说,这部分用地数十年来已事实上作为城市道路用地而存在,居民也一直未曾对其权利进行主张,并且也没有任何依据能证明自己就是这些土地的“主人”。


   本产品其它图片(请点击图片,看大图)


   所有本类产品